鄒區(qū)法庭發(fā)布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
時間:2023-03-15 21:43:35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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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消費者依法維權能力和經營者依法經營意識,營造誠信、法治的消費環(huán)境,近日,鐘樓法院鄒區(qū)法庭通報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審判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來看報道。 從2017年起,原告謝某為其兒子和女兒在常州喬騰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報名參加英語培訓班,并先后于2021年1月24日向喬騰公司支付培訓費13700元,2021年5月7日支付培訓費1000元,2021年5月11日支付培訓費13500元,2021年5月11日支付培訓費23800元。2021年9月17日,喬騰公司注銷。2021年9月29日,喬騰公司與奕舟公司簽訂轉讓協(xié)議,約定奕舟公司同意從喬騰公司受讓喬騰公司與學員簽署的未消耗完畢的全部合同義務。 鄒區(qū)法庭員額法官
張春美:2021年10月30
、31日,原告與教培公司簽訂童樂薈服務項目協(xié)議三份,并且確認了原告謝某的子女剩余課時及對應的費用。之后教培公司在原址繼續(xù)提供課時培訓服務,授課老師也沒有發(fā)生變動,2021年11月,教培公司全面停止培訓服務,至今仍未能復課。 無奈謝某只能提起訴訟,后經法院判決,解除原告與原喬騰公司之間的教育培訓合同關系,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退還原告培訓費49228.9元。 鄒區(qū)法庭員額法官
張春美:本案的判決,旨在警醒廣大教育培訓機構切勿貪圖利益、違法經營,否則是害人又害己。同時也提醒廣大家長,……在為孩子甄選培訓機構時,也不能聽之則信,必須警惕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執(zhí)教老師的資質,警惕超長超期的預收費,警惕合同內容及格式條款規(guī)定,并妥善保管單據,以防出現意外時能及時捍衛(wèi)自己的合法權益。 近三年,僅鄒區(qū)法庭就受理了涉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47件,包括買賣合同糾紛14件、服務合同糾紛27件、產品責任糾紛3件、裝飾裝修合同糾紛3件。 法官提醒,消費者一定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不要忍氣吞聲,要理直氣壯地通過合法途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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