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武進法院公開審理3起涉毒案件,其中一名被告竟先后11次被公安機關處理。
被告人周國茂今年52歲,曾在九華山出家,從2008年接觸毒品開始,已經(jīng)11次被公安機關處理。今年2月15日,他在湖塘鎮(zhèn)某酒店客房內(nèi)吸食冰毒時,又被民警逮了個正著,現(xiàn)場繳獲冰毒11.55克。
被告人 周國茂:毒品千萬不能碰
周國茂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此外,因販賣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楊曉峰和王輝,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和9個月。武進法院希望,通過集中宣判,能讓廣大市民深刻認識到毒品犯罪的危害,自覺做到“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