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消費
你被“卡”過嗎? “預付式消費”也叫提前消費,是指顧客預先向商家交付一定金額,然后以類似整存零取的方式享受服務,一般都能獲得商家承諾的優(yōu)惠。預付式消費給顧客帶來實惠和便利,對于商家來說既可盡早收回投入成本,也有了固定的客源,看似是互利雙贏的好事,但在實際生活中,辦卡被“卡”的事情可不少。今天的3.15特別報道,我們來聊一聊預付式消費,究竟是餡餅還是陷阱? 美容美發(fā)、運動健身、洗衣洗車……但凡是長期性、多次的消費,商家基本上都會采用會員制經營,推行預付卡消費。如果商家和消費者均守規(guī)則,各取所需、各得其利,那么預付式消費還是值得肯定的。 市民:辦了健身卡,主要是打乒乓球。 市民:單次消費的話,價格會高會高很多,但是你辦了會員以后,可能走客會多一點。 市民:我們玩的地方、游泳的卡都辦了一些,優(yōu)惠。 但事實是,根據中消協(xié)發(fā)布的《2018年全國消協(xié)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預付式消費投訴近年來呈上升趨勢,而解決率相對較低,成為當前消費維權的熱點和難點。預付式消費主要存在發(fā)卡不規(guī)范、誘導性消費、服務縮水、霸王條款、轉卡退卡困難、個人信息泄漏、關門跑路等七大侵權問題。 區(qū)消協(xié)副秘書長
金曙蕾:2018年應該說我們的各種消費投訴增加的很明顯,我們市場監(jiān)管局和武進區(qū)消協(xié)收到了9270件投訴舉報。內容比較集中的一個是我們的交通工具,還有食品餐飲,還有預付卡消費,裝修建材,這些消費投訴比較多。 武進區(qū)商務局市場管理科科員
潘磊:從2017年7月1號,《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實施以來。我們區(qū)商務部門受理的預付卡消費投訴的案件494件,主要集中在美容美發(fā)、健身,以及洗車、教育、醫(yī)療、美容這方面。 梳理2018年《生活連線》欄目接到的預付式消費投訴,涵蓋了健身、母嬰、美容美發(fā)、駕培等多行業(yè)。其中影響面最大的莫過于“一號家居網”跑路事件。 受害業(yè)主
苗先生:常州地區(qū)這邊的業(yè)主應該有100多戶我們統(tǒng)計了,業(yè)主合同上給他們交的錢,已經達到了1360多萬。 2018年5月5號,來自各個小區(qū)的業(yè)主來到
“一號家居網”線下實體店進行維權。魔方家裝套餐、全包一站式服務、價格實惠,這些無疑讓業(yè)主們很是動心,只是不想這餡餅的味道還沒嘗夠,“一號家居網”經營不善,大面積的裝修工程停工。 受害業(yè)主
苗先生:到法院各方面也都咨詢了,目前為止他們的負責人還沒有站出來說對這件事負責,或者下一步怎樣做。 事實上,同一時間江蘇其他城市的“一號家居網”也都人去樓空,受到坑害的消費者不勝枚舉。先付款再消費的,還有如雨后春筍般涌出的各類教育培訓機構,虛假宣傳、無辦學資質、退費難等等也是常見的問題。像市民侯西權在覺得課外輔導無效要退款的時候,才知道自己選擇的常州特人教育并沒有培訓資質。 市民
侯西權:簽了一個終止合同,扣了1300元。剩下6700元分兩筆退給我,3月24號滿20天應該打過來,結果他沒打,我27號來要的。第二筆款是4月14號,現在4月25了
一直沒打過來。 2017年,7家連鎖門店的來加來健身會所突然歇業(yè),引起了軒然大波,這場風波一直持續(xù)到2018年。2018年5月5號,禮嘉來加來原址開了一家新的健身會所,加之其他接管門店都可以接納舊會員,所以約1800名老會員自然找了過來。 原“來加來健身”會員:他要我們老會員過來的話就是另外再充值600塊錢,然后不包括游泳池,不包括任何籃球場,只有一個跑步機一個器械。
2018年7月25日,位于九洲新世界三樓的“魚樂貝貝嬰幼兒水育館”突然停業(yè),200多名消費者近40萬元的余額退還無望。 消費者
姜女士:我一共充過三次,一開始2000多,后來是2400,最后一次是9990,我到現在還有9700多沒有消費掉。 消費者
朱女士:充了3000塊60次一次都沒用,也沒人接電話,跑過來看門已經關了。 除了上述投訴,美容美發(fā)、駕培、矯正視力等涉及多個消費領域的預付卡投訴都不在少數。區(qū)商務局市場管理科科員潘磊告訴記者,最多的一個月他們科室處理60起投訴,今年3月截止到19號已經接到近40起投訴。潘磊介紹在494件涉案金額約100萬元的各類預付卡投訴案件中,最高的單筆預付消費近10萬元,而這些投訴最大的問題就是不簽訂合同。 武進區(qū)商務局
市場管理科科員
潘磊:很多是沒有合同的,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我們只能本著化解矛盾、解決糾紛的原則,組織雙方來進行一個協(xié)商,雙方各讓一步,把這個糾紛矛盾解決的。但是如果對于有書面合同的,而且合同當中對處理糾紛的事項規(guī)定的非常明確的話,那我們就按照合同來進行一個處理,這對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會有很大幫助的。
預付卡消費
如何規(guī)避陷阱? 2017年7月,《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條例對發(fā)放預付卡經營者的違規(guī)行為打出“組合拳”:規(guī)定商家應當與消費者明確約定各項責任與權利;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五千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一千元,且不得設定有效期;消費者有權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內無理由要求退款。因經營者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照實際情況給予消費者退款。 依據《江蘇省消保條例》,消費者現在要求解除合同,并不存在違約的情形,因為本身消費者就有15天的反悔期(猶豫期),并不存在違約。 南京的苗女士花5288元辦了健身卡,在未開通的情況下想要退卡卻被要求支付20%的手續(xù)費。無奈之下,苗女士將辦卡公司告上了法庭。2019年2月28日,南京市六合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這是自《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實施以來,由消費者協(xié)會支持訴訟,針對預付卡消費退卡糾紛的"第一案"!不管是消費者還是商家,都應該了解掌握相關法律,按照法律要求從事經營、維護自身的權益。 區(qū)消協(xié)副秘書長
金曙蕾:選擇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時候,一定要去選擇證照齊全,然后商家信譽比較好的進行購買,第二個就是對我們的購買的商品和服務一定要進行全面的了解,簽訂合同之前也要去閱讀條款,定金不要急著付。 武進區(qū)商務局
市場管理科科員
潘磊:一定要理性充值,不要沖動消費。消費者在進行預付款消費的時候,一定要請商家所用相關的票據,并簽訂合同。 總之一句話:提高警惕,勿貪小利。在進行預付式消費時,多一分考慮多一點衡量,了解清楚簽好合同再交錢,我們也可以吃著餡餅避開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