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裝修打穿樓板 協(xié)商無果對簿公堂 |
時間:2018-09-06 20:36:04 來源:武進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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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房屋裝修過程中遇到點小問題在所難免,可是你見過裝修把樓板打穿的情況嗎?新北區(qū)典雅花園業(yè)主肖先生就碰上了,因為和樓上業(yè)主協(xié)商不成,只好對簿公堂。 肖先生在新北區(qū)典雅花園買了套房,去年6月份準備裝修,可一進門,肖先生就傻眼了,兩個房間的天花板上布滿了大大小小十多個窟窿,裝修工人一看就發(fā)現(xiàn)了問題所在,這是樓上住戶裝修把樓板給打穿了。 原告
肖先生: 現(xiàn)在底下的厚度我都量了,少了近1公分半,人家明確的答復就是地板被他們削薄了。 樓板居然被削薄了?這樣的房子肖先生自然是不敢住了。但是對于這樣的說法,樓上業(yè)主周先生并不認同,他承認這窟窿確實是自家鋪地板的時候不慎打穿,但是并沒有擅自降低樓板的厚度。 被告周先生的代理律師
蔣一:裝修工人明確保證只是鋪設地板時不慎將樓板孔打穿的,確實沒有及時修補。(但)絕對沒有擅自降低樓板厚度的行為。 原告
肖先生:你把地板敲了,人家有鑒定機構,如果地板沒有打薄,一切損失我承擔,我可以加倍承擔責任,我說了你們不敢打開, 地板一打開來貓膩就出來了。 由于地板已經(jīng)鋪好,對于肖先生希望撬開地板,讓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樓板厚度的做法,周先生不予配合,法院也多次溝通未果,最終判令周先生十天內修復好肖先生家的樓板。 新北區(qū)人民法院 法官
莫禮花:如果他過了十天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應該履行的義務的話,原告是可以依據(jù)生效的判決書到法院來申請強制執(zhí)行。
這事呢也給廣大業(yè)主提個醒,房屋裝修尤其是涉及到墻面、樓板等結構層時一定要謹慎些,以免造成損傷,給他人也給自己惹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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