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路公交車司機丁師傅,平時在發(fā)車前都會去車站旁邊的休息區(qū)抽根煙,提提神。今年8月30號上午,他跟往常一樣在車子旁邊休息的時候,碰上了一名行蹤詭異的女子。而這接下來發(fā)生的事情,就讓他有些始料未及了,來看報道。 青龍派出所民警
王驥:駕駛員丁某提前五分鐘發(fā)動了汽車,然后便下了車,她在外面的時候看到一個中年婦女鬼鬼祟祟的上了車之后又很快下了車,于是便產(chǎn)生了疑問。 果然,丁師傅的第六感還挺準,就在這名中年婦女離開后,他放在駕駛座旁手機盒子里的手機不見了蹤影。意識到手機肯定是被偷了,丁師傅趕緊報了警,并且立刻騎著電動車,去追那名中年婦女。追了200米后,在一個十字路口,丁師傅找到了這名女子。 青龍派出所民警
王驥:她是和朋友約好了去公園喝茶的,習(xí)慣了坐這輛公交車去。中年婦女是承認她自己一時好奇,一時貪念然后偷了手機。 或許是因為心虛,這名女子一看到丁師傅,就立馬承認自己拿了手機,并希望丁師傅不要報警,但是觸發(fā)法律的行為決不能姑息。之后,民警趕來將這名中年婦女帶走,經(jīng)過審訊,該女子稱自己姓林,今年55歲,之前沒有任何盜竊前科,還有一份穩(wěn)定的退休工資,所以這次純粹就是一時貪念才去偷東西,自己也愿意接受處罰。 目前,林某已經(jīng)被警方行政拘留。所以說,這“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能觸發(fā)法律的底線,本來還算逍遙自在的生活,因為一部手機就此蒙上了一生的污點,你說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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