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房產(chǎn)信息 中介經(jīng)理騙走客戶首付款 |
時間:2018-05-03 20:22:49 來源:武進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wǎng) |
|
除了理財產(chǎn)品,房產(chǎn)交易市場也通常是各路騙子下手的重災區(qū),接著來看報道。 武進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徐周:犯罪嫌疑人潘某利用了買房人想買房的心理,虛構一些事實,比如說本案中有一起,房東已經(jīng)不想賣這個房子了,跟潘某講了,但是潘某還是跟買房者說房東需要交定金首付款,然后讓買房者把錢交到他那里 潘某是湖塘某中介公司的店長,他說,去年老板的弟弟在他手里看中了一套房子,在他的撮合下,這筆生意很快就談成了。但由于當時銀行貸款額度緊張,二手房至少需要等2個月才能放款,而就在買家等放款的時候,房東變卦了。 犯罪嫌疑人
潘某:(本來)應該是八十多萬,后來他那個房子漲到一百萬左右,所以他就不想賣
按理說,這房東違約,應該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事也不難解決。但潘某說,由于當時房東在賣房的同時還想再買一套房子,這就意味著如果這筆生意做成的話,就會有兩份中介費,所以為了做成這筆大買賣,他和房東簽訂了一份免違約責任的協(xié)議書。 犯罪嫌疑人
潘某:這個條子是說實話,也是我老板讓我寫的,我們老板不讓我寫,我也不敢去寫這個條子,但是寫過了之后,紀某就說拿著條子來找我。 剛開始,被夾在中間的潘某拿著這筆首付款不知如何是好,時間一長,他見買賣雙方都沒動靜,于是就對這錢動起了歪心思。 犯罪嫌疑人
潘某:時間長了,就被我給用掉了。一共是十七萬多一點點,包括評估的,和首付款。公司的人他們的人說要出去玩,我說行。每次出去的話,有六七個人,七八個人,消費一兩萬,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我付的錢。 一直到買賣雙方為買房違約的事對簿公堂時,才發(fā)現(xiàn)中介經(jīng)理潘某已將首付款全部揮霍一空。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發(fā)現(xiàn),這潘某居然還是一名網(wǎng)上在逃人員。 武進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徐周:這個潘某本來就是上網(wǎng)追逃人員,在常州是用化名在工作,之前在上海也是因為涉嫌騙取買房者的房款,被害人報警,然后立案偵查的。 據(jù)粗略統(tǒng)計,潘某在常州工作期間,共挪用客戶首付款及意向金五十余萬元。 武進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徐周:任何人打的收條,都不能代表這個合同是否成立,應該以買房者和賣房者之間簽訂的合同為準,在交易過程中,盡量選擇一下正規(guī)的公司店鋪進行交易,不能因為想少花點錢或者多花錢點走捷徑,這樣反而會害了自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