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陳林最近在湖塘的花東三村買了一套二手房,可他這套房子,卻跟當初看房時的完全不一樣,用俗話來說,那就是貍貓換太子,究竟是怎么換的呢?來看記者王曉的報道。
陳林告訴記者,他在3月22號購買了一套面積為73.79平米的二手房,總價為49.8萬元,合同上顯示的門牌號為花東三村344幢丙單元301室,可實際上,中介當初帶他看的,卻是乙單元的302室,由于花東三村是老小區(qū),門牌號模糊不清,再加上陳林根本就沒想到房源會發(fā)生變化,所以就直接在錯誤的購房合同中簽了字。
購房者 陳林:當初看的是302室,但是簽合同卻變成了301室,直到簽合同后一個禮拜,中介才告訴我房號搞錯了。
這個消息對于陳林來說猶如晴天霹靂,到這時呢,她才得知,原來這兩套房子都屬于同一個房東,但是簽合同時,中介卻沒有盡到核查義務。之后,她也去看過301室的這套房子,雖然面積一樣,但是布局和裝修的差別卻很大。
購房者 陳林:我之前看的302室的房子裝修蠻好的,我能直接入住了,但是301室的房子裝修很不好,廁所都是不能用的,中介就說她當時也以為是同一套,搞錯了。
作為二手房交易的專業(yè)機構,中介怎么能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呢?當天,記者也陪同陳林找到位于人民路的這家滿意房產(chǎn),負責交易的中介人員表示,房東把兩套房子都掛在了他們家,而在簽合同時,他們自己也沒有完全搞清楚房東賣的到底是哪一套,才導致了合同出錯。但在簽訂合同時,三方均在場,當時房東當著中介公司和陳林的面明確進行了說明,自己只賣301室,不賣302室,。
滿意房產(chǎn)人民路店負責人:當時房東當著大家的面說的,只賣這一套。
購房者 陳林:沒有,沒有這個事情,我沒有聽到,只是他們在旁邊交涉。
之后呢,記者與房東取得了電話聯(lián)系,核實了中介的說法。
花東三村344幢丙單元301室房東:我在現(xiàn)場就說只賣301室,不賣302的室。
事情變成了這樣,光說是誰有錯意義不大,如何解決才是關鍵。在記者的協(xié)調下,中介公司也當場提出了幾點補救措施。
滿意房產(chǎn)人民路店工作人員:第一,我們出錢去幫她裝修一下廁所,就當是不賺這筆中介費了,第二,她自己去弄,我們把費用給她。
如果陳林在簽合同之前就知道自己當初看的房子不是合同上的那一套,陳林肯定不會簽這個字,當然了,作為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有義務核實購房信息。但是作為從事專業(yè)房屋交易的中介公司,在簽合同時連房源都沒搞清楚,更是難辭其咎。以后啊,還是得細致一些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