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2月17號下午,新市民張傳騎摩托車接兒子放學回暫住地的路上,突發(fā)意外,直接躺進了醫(yī)院的重癥監(jiān)護室。
【同期聲】張傳的妹妹 張玉梅:他兒子就是頭上摔了一個包,流血了,他當時是腦散,瞳孔放大,現在做了開顱手術,左右都做了,然后切喉也切了,好像欠了七八萬了。
錢花了不少,治愈的希望卻很渺茫,面對這樣的困境,張傳的家人都很悲痛,而讓他們更加想不通的是,事發(fā)地位于湖濱路的金東方頤養(yǎng)園路段,正在施工,有一半路面都在圍擋內,雖然有一些警示語,但并不醒目,從事發(fā)后留下的現場痕跡看,張傳應該是撞上了圍擋,被拋出車外受的重傷。
【同期聲】張傳的妹妹 張玉梅:他是從南往北走的,彩鋼瓦是這樣攔著的,其實他應該是這樣順著走,就是說我們都拍了圖片的,如果說是他自己的話,我們感覺沒有那么大的沖擊力,能把彩鋼瓦撞掉,我們覺得施工方應該有點責任的。
由于張傳十歲的兒子受驚嚇過度,對事發(fā)經過也沒啥印象,目前,交警部門正在對事故原因做進一步調查,那么,張傳的親屬能否就此事向道路施工方追責呢?記者也咨詢了法律界人士。
【同期聲】江蘇銘天律師事務所律師 邵益剛:如果有證據證明,在這個過程中,沒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的話,或者說采取的安全措施達不到讓行人做到足夠注意的情況下,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當然作為行為人本人,在這個過程中,自己沒有盡到足夠的重視,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至于怎么樣認定的事情,需要通過交警部門,或者進入司法程序,司法部門會來認定施工方的責任有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