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中涼二村的張素芹會做糕點的,去年9月30日開始到湖塘龍城大橋下面的南緣大酒店的廚房去做點心,但是今年4月份,酒店被轉讓了,張素芹的工作也泡湯了,她覺得酒店應該補給自己一筆鈔票。來聽聽她的說法。 張素芹
4月3號通知我們點心間的老大,說做到月底,點心間不做了撤場,然后到了4月20號,老板又和我們說,就算后面換廚房,點心也是不換的,但是到了4月25,大廚房的人進場了,人家?guī)Я它c心的團隊進來,就是要和我們交接。 張素芹說叫南緣大酒店的廚房一直是承包出去的,自己所在的點心間呢是酒店直屬的,一個月工資是4800元,現(xiàn)在新的團隊進來,把點心間也一道接手了,酒店也沒嗲說法就叫自己回去,去問問有嗲補償伐,酒店叫說只補一個最低工資,張素芹覺得應該按照勞動法來解決。 張素芹
(酒店賠償)2020元,他說按照常州最低工資標準給我。我的訴求就是,在我的勞動法范圍之內讓酒店賠償我的合法的權益,賠償我多少,多少就是多少,我沒有無理的要求。 個么,象現(xiàn)在這樣的情況,張素芹的要求是不是過分呢,幫幫團的小田先陪著張素芹來到南苑大酒店問問情況,嗲人曉著酒店方面直接派出律師出來咧。 南緣大酒店律師
我們不接受你的采訪,我們現(xiàn)在酒店在正常經營,你不要闖進來。 當天這位律師也沒進行任何的答復,幫幫團的小田把情況反映給了湖塘鎮(zhèn)社區(qū)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人,社科的劉征宇科長說叫按照目前的勞動法,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工齡在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賠償。象張素芹這樣去年九月份才進去的,原則上是按一個月的工資標準補償,而不僅僅是參照最低工資標準。 湖塘鎮(zhèn)社區(qū)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人社科科長
劉征宇
用工方如果不能按照自身的應盡的義務來兌現(xiàn)的話,我們會提交到區(qū)一級的仲裁機構來,對它進行處罰也好,來再次要求他按照勞動法執(zhí)行到位。我在此也希望不管是用工方也好,還是我們打工者也好,都要學會規(guī)范我們的合同,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 當天,劉科長建議張素芹本人帶著身份證和用工協(xié)議,去湖塘鎮(zhèn)社區(qū)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六樓的611窗口進行登記,工作人員會受理的。 波波也提醒大家,平常在工作過程中,對勞動法也要有所關注,這樣等到用工情況有所變化時,就能象張素芹一樣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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